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中央将适时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这是近日财政部在回复政协委员相关建议时作出的答复。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国家应为退役军人单列一项专项资金以支持他们就业创业。对此,财政部表示,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意义重大。
国家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了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以及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退役军人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下岗失业后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公益性岗位给予帮助。
目前,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所需资金,除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可按规定用于退役军人外,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财政还安排了专门的教育培训经费。因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已有相应的资金渠道。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中央将根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形势,继续完善相应的政策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