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司法部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 规范33类81项公证事项

更新时间:2023-07-09 17:23:12点击次数:39490次字号:T|T


 本报北京7月8日电  (记者张璁)近日,司法部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所附《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规范了33类81项公证事项。

  据悉,与2021年制定的高频公证事项清单相比,规范的公证业务类别由12类扩大到33类,公证事项由22项增加到81项,其中包括学历、学位、无犯罪记录、亲属关系、收入状况、继承、遗嘱、房屋买卖、婚前财产约定、升学派位(摇号)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证事项。与地方制定的证明材料清单相比,共减少非必要证明材料116项。

  据介绍,《指导意见》坚持减证便民原则,明确证明材料清单之外无证明,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再让当事人提供,坚决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司法厅(局)和公证协会,根据公证执业实际,需要在本清单之外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主动收集。各地已经公布的公证证明材料清单与本清单列明的证明材料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就本清单之外的公证事项制定证明材料清单。公证机构要依据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审查责任。《指导意见》还提供了《清单所涉证明列举》,明确了证明材料的具体证明文件形式。


  《 人民日报 》( 2023年07月09日 04 版)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