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路艳霞)昨天,“张爱玲文学奖”发起人吕谦诗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说,张爱玲文学奖组委会将尊重张爱玲生前遗愿,不再设立张爱玲文学奖。
据吕谦诗介绍,组委会前天得知张爱玲文学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所发声明。经了解,这份声明通过青马文化有限公司对外公布。宋以朗在声明中称:“近闻中国国内由张爱玲国际文学研究会和亚太晴朗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共同主办,辽宁中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所谓‘张爱玲文学奖’,本人与前述单位无任何合作关系,亦未授权前述单位举办‘张爱玲文学奖’,依照张爱玲生前遗愿,也无意授权举办任何文学奖项,为免造成海内外社会大众误解,特此声明,以正视听。”
早在去年新春伊始,关于设立张爱玲文学奖的消息就对外公布。该消息称,之所以用张爱玲的名字来命名文学奖,是为了表达对张爱玲的敬意,同时表达尊重文学作品本身价值的态度。首届张爱玲文学奖包括小说奖、诗歌奖和散文奖。去年10月3日,首届张爱玲文学奖在辽宁省大石桥市揭晓,作家李迎兵长篇小说《雨中的奔跑》获奖,其他奖项则因参评作品未达预期数量而空缺。
吕谦诗说,张爱玲文学奖是由热爱张爱玲的作家、学者、文学评论家等人共同创立的,是一个独立的民间评奖,没有任何外来赞助,“最初也想化点儿缘,但后来放弃了这个念头,我们想的是有多大能力就办多大事,最初只是想办一件好事。”
据吕谦诗透露,去年,台湾皇冠出版社的一位编辑代表宋以朗,通过张爱玲国际文学研究会的官方微博,以私信方式与他进行了沟通,吕谦诗也向对方表达了意愿,“我们没有出张爱玲的书,没有侵犯作家的著作权。”
但此次在获悉了宋以朗的声明后,吕谦诗坦言,大家的心情都变得很沉重。他认为,宋以朗的声明很客观,“由于张爱玲在美国去世,她生前留下的很多资料我们无法看到,并不知道她生前不同意举办文学奖。”他表示,组委会后续会查阅相关资料,“我们都很热爱张爱玲,对她充满了敬意,如果张爱玲真的不愿意,何必要忤逆她的意思,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尊重逝者的遗愿。”
对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认为,随意采用已故知名作家的名字设立一个文学奖,存在法律纠纷的风险,这涉及《民法》中的姓名权、名誉权的问题,“设立已故知名作家的文学奖,需要经过家属、相关权利人的认可。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还需要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批准。”他认为,张爱玲文学遗产执行人并不认可张爱玲文学奖,如果这个奖项继续存在下去,社会影响是不积极的。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