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宣告仪式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监护人、所在村社干部、所在乡镇派出所公安民警等参加,由司法所所长主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相关文书材料必须签名按捺。
仪式结束后,社区矫正小组和公安民警分别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入矫谈话、训诫教育。目前,该规定已在全县23个司法所全面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