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业健康发展,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近日,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处长王刚就《专项行动方案》中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全国和黑龙江省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王刚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黑龙江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以普惠为重点,扩大托育服务供给,预计到2026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着力促进“托幼一体化”“托育医一体化”,探索医疗保健机构兴办托育机构,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具体将从哪些方面展开?对此,王刚介绍,黑龙江省将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发挥幼儿园服务网点布局广、专业人才聚集和服务管理经验丰富等优势,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采取综合措施鼓励引导幼儿园改善条件,将出生婴儿减少腾出的空余幼儿园学位转化为托位。结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和保育大纲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服务。
发展“医育结合”服务模式,将卫生健康服务和托育服务结合,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托育机构的婴幼儿养育、保育、教育与疾病防治、健康管理、早期发展有机结合,并通过托育机构将卫生健康服务拓展到家庭,指导健康、科学育儿。探索医疗保健机构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建立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提升托育服务能力。
王刚介绍,为实现《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到2026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的发展目标,省卫健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行动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路线图,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公办、普惠和市场化运营的托育服务供给。
通过推进社区托育设施建设促发展;推动“托幼一体化”促发展;提升公办托育服务能力促发展;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投资托育项目促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减轻家庭养育婴幼儿的负担。(记者 霍营)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