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虽然经过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解决了党内许多突出问题,但党面临的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从各级纪委统计公布的数据分析,村居干部最多,约占全部人数的60%;而通报的案件中,80%以上的违纪问题主要涉及惠农领域、集体“三资”、 土地征收违纪问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乡镇、村组是我党执政的基础、根基,基层的腐败主要涉及惠农领域、集体“三资”、 土地征收违纪问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属于“蝇贪”“微腐败”。基层干部是党执政大厦地基中的“钢筋”,而“微腐败”多是基层干部行为,其特点是频率次数多、隐匿程度深、离群众生活近、影响破坏力大等特征,导致的后果就是在党和群众之间打上了一堵无形之墙。若想彻底铲除“微腐败”,务必发出三股全力。
一是全力铲除腐败诱因。“微腐败”之所以普遍,主要原因是单个违纪后果小,通常是法律、法规、纪律的边缘“行走”为群众“行方便”,然后“吃拿卡要”换来群众的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纪律和规矩的“缺席”,导致事前是好同志,事后是“坏同志”。也只有将治理微腐败必须狠抓纪律监督,强化法律法规、制度规则的落地落实,用法治、规矩灭杀所有“腐败”空间,只有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防止“小病”拖成“绝症”,建立“不能腐”的“密闭空间”。
二是全力开展干部教育。由于“微腐败”的特殊性,以及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才让“微腐败病毒”有机可乘。为此,需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意识教育、党性教育,让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组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在第一时间消灭“微腐败病毒”,筑牢“不想腐”的精神堡垒。
三是全力惩治“微腐败”行为。“微腐败”虽然对群众的危害性小,但对党形象的损害巨大,此风不可长。对于“微腐败”一定要以坚决的态度予以打击,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对各类微腐败问题线索清理等级、摸清底数,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让治理微腐败的力度和效力不随时空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形成“不敢腐”的巨大震慑。
(作者:四川省犍为县玉屏镇人民政府 钱泳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