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一周年宣传活动在太原市政务大厅广场举办。活动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主题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开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我省以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丰富成效。2022年5月27日,《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出台一周年以来,各市和省有关单位积极宣贯、认真落实,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水平进一步提高。
本次活动通过主旨讲话、诚信代表发言、工作成效展示交流等环节,充分宣传《条例》在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活动现场,各单位围绕《条例》中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承诺制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与约束、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环境建设等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交流工作举措和典型经验,宣传《条例》各领域落实及信用建设工作成效。
省发改委副主任马双喜表示,《条例》的出台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综合性、基础性的法规支撑,我们将进一步围绕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等重点工作,创造公平有序社会信用环境,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记者任志霞 实习生罗凤梅)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