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赵万萍)近年来,全国各地地铁、公交客车内引发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在城市公交实施的纵火、爆炸、劫持人质等严重刑事案件时有发生,造成多人死伤的严重后果,全国各地地铁、公交安保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安全工作压力逐渐增大。针对全国各大城市地铁、公交车内引发的不安全问题,为增强安全防控工作力度,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畏难情绪,结合公安工作,就地铁、公交客车内引发安全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当前地铁、客车公共交通场所安全现状
当前地铁、公交客车内引发危害公共安全事件问题频频发生,案事件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不法分子极端的思想、行为,其性质恶劣,对社会危害极大。公共场所安全问题,特别是地铁、公交车内安全问题,反映出新时期公共安全问题潜在的不良安全隐患。作为公安机关,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密切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规划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措施手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公共安全问题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地铁、公交安保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防止发生恐怖袭击、个人极端暴力等严重犯罪活动和拥挤踩踏等重大事故、事件。
一是地铁、客车公交场所客源流量大,人员出入频繁。地铁、客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为人们出行提供了便利。同时,地铁、客车内安全问题也是人们关注、关心的焦点问题。地铁具有其特殊的特点:一是人员流量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中等城市(上海、北京)地铁每天平均客流量达260万人次以上,特别是交通公共场所人员出入频繁,流动性大。二是场所相对固定,人员流量不固定;人员出行,在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时,乘坐地铁、公交车次、公交路线相对固定,但车内人员流动多,流量大,流速快,公共场所不确定安全因素增多。三是人员出入活动频繁,随身行李物品潜在安全隐患增大。地铁、公交车站内场所,属公共场所,人员出入多,乘客身份多样化,职业特点多元化,人员素质层次不一,特别是少数不法分子受社会不良思想侵蚀,导致思想滑坡,理想信念出轨,伺机以个人极端手段报复社会,通过随身携带的违禁物品,以非法手段“潜伏”公共场所,袭击公共场所人群,危害公共安全,引发社会恐慌。
二是地铁、客车公交场所社会监管难,安全形势复杂。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我国正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提倡轻车简从,绿色出行,节能环保,交通信息化为公共交通提供了便利,各停车站口,客车内都装有监控系统,行车记录仪,GPS定位系统。从某种意义上说,为乘客乘坐客车,提供了一定安全保障。然而,公交车不同地铁,地铁有严格入口关,安全风险降低,而公交车流动性大,路面车辆流动拥挤,乘客出行搭乘公交车多为老人与小孩、上班族与在外“蚁族”人群,乘车出行频繁,公交站台停车时间短促,人员乘车无安检系统,入口关安全风险大,乘客携带行李物品检查监测、监管困难,车内监控系统仅能对车内情况进行安全监控,但对乘客随身携带物品根本无法检测。哪些乘客携带危险违禁物品,哪些乘客属违法行为高危人群,哪些乘车存在不良思想动机,哪些乘客对车内其他乘客存在潜在安全威胁,甚至有作案动机,这些不确定、不安全因素增多,不安全隐患增大,公共安全潜在威胁增大,安全保障难度增加,安全形势复杂。
三是地铁、客车公交场所人员思想松,责任意识不强。一是工作人员思想麻痹。地铁、客车公交场所工作人员工作岗位相对固定,每日面对大量人流出入,面对形形色色的客流、物流,工作人员司空见惯,长此以往安全防范意识淡化,思想观念固化,因循守旧模式同化,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降低,思想麻痹大意,安全隐患等级升级。二是工作人员观念陈旧。地铁、客车公交场所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熟悉、地理环境熟悉、公共设施熟悉、工作步骤熟悉、管理流程熟悉,日复一日形成了遇节假日客流量高峰期时,工作相对较忙,安全压力相对较大,但按部就班的工作观念却依然从未改变,应对突发性安全工作理念陈旧。三是责任心不强。地铁、客车公交场所工作人员、出行乘车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思想存在侥幸心理,工作人员认为乘客过了安检口,行李物品过了安检,人员进入候车区、进入车厢内,就等于安全工作落实了,思想警惕性不高。出行乘车乘客认为,自己能蒙混过安检关口,大可不必惊慌,心存侥幸。无论工作人员,还是出行乘客,“双方”都潜在不良安全隐患,极易导致不良公共安全问题发生。
二、当前地铁、客车公共交通场所不良安全问题的特征
一是突发性。安全问题的发生都有其因果关系,但对于发生不良安全问题事件的本身来说,本质都具有其突然性。在正常运行的地铁站、公交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因少数不法分子极端个人违法行为,引发突发性极端暴力恐怖事件,这些违法行为人前期隐蔽性强,潜伏周期长,实施过程复杂,选择公共场所实施违法行为突然果断,恐怖袭击公共场所预测难、预防难,个人极端暴力突发性事件征候难以预测,违反行为人现场动态性监控难。公安执法人员对其在公共场所实施处置时,由于聚集人群多,人群疏导难,依法实施处置难,现场突发性问题掌控难。
二是连锁性。地铁、公交车站公共场所突发不良安全事件,事件发生的背后,都有其潜在的隐患苗头,如某一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场所引发突发性安全问题,因突发性安全问题都会对周围空间的人群生命、财产产生次生危害,波及范围广、危害人群多、处置救援难,公共安全事件极易发生连锁反应,伤及无辜,其本质深刻反映出社会负面影响大、危害性强,公共场所安全问题的潜伏性和连锁性强。
三是效仿性。社会发展多元化,各种社会利益矛盾日益交错,社会治理问题错综复杂,各类人群良莠不齐,人与人之间局部利益事端问题庞杂交汇。如某人因某件事、某一段感情、对社会发展某一阶段个人观点不同、出现不和谐音符、产生不稳定因素,有因个人几经努力仕途不顺、家庭生活窘迫、生老病死骨肉分离,妻离子散情绪低落、某一次或多次成功后的失败,心理受撞扭曲,导致自我心理失衡,诸如此类等等社会现象,一旦心理上自我调节不好,对社会不良现象积怨堆积成山,极易成为引发和危害公共安全问题的重点人、导火索。这种“变异导火索”,在社会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煽动、挑唆下,违法行为人一旦误入歧途,就会违背社会道德,违背自我尊严,违背法律威严,效仿不法分子的违法行径,以个人恩怨纵然在公共场所泄其私愤,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暴恐案件,对无辜群众造成伤害,社会负面影响大,危害性强,社会安全稳定压力增大。
三、地铁、客车内引发公共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地铁、公交车安全是城市安全的重要标志,地铁公交安保工作是反恐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纵观近年来在城市地铁、公交车内实施纵火、爆炸、劫持人质等严重刑事案件逐年增加,造成多人死伤的严重后果,暴露出地铁公交安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宣传引导措施不力,安全防范意识弱化。依靠党委、政府,密切与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强化安全宣传意识的措施不力。一是思想引导不力。乘车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多数人乘车具有四个明显心态。一看上车有无座位就坐;二看上车有无适合位置站立;人员乘车目的地不同,想法不一,多数人乘车我行我素。三看自己手机不观车内人和事;四看行车站点不管车内有无隐患。公交场所流动人员良莠难辨,交通部门警示宣传力度减弱,没有从宣传上引导乘客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防范,自我监督,相互监督的网络宣传体系,成为了违法犯罪行为人,或有违法动机人员,携带危险违禁物品上车有机可乘,乘客未发现,未辨别,没有相互监督,人人无从下手,不安全隐患风险增加。二是行为监控不力。各地党委、政府、交通运输、执法监督等有关部门长期以往对各综合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采纳不及时,深入一线解决不及时,行为监督不到位,地方政策法规不完善不健全,警力编制解决不到位、安保力量配置未落实、地铁公交场站规划、部门联动协作及经费保障等实际困难和专项问题解决不力,各项安检制度落实不力、安全员配备“流于形式”,监管措施停留在面上,制度措施挂在墙上,公交车硬件应用设施补充配备不到位,如自动破玻器、自动灭火装置等新技术、新产品,安装地铁站台屏蔽门等防护设施年久失修,或未检测更换,导致地铁公交发生重大案事件等突发性安全问题,第一现场工作人员不可预防、来不及
预防、预防效果差,各项综治工作考核规定、追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部门行为监控不力。三是技术防范不力。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不够,维护形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社会稳定、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力度不够,整体管防力度减退。特别是公安机关、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好,调动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开展技术防范措施不力,积极引导和扶持全社会基础防范体系建设不健全。公安机关作为安全技术防范的主管部门,在安全技术防范方面职责作用发挥不明显,思想认识、工作重点、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制度不规范,有重目标任务,重视对社会面的防控范围,对大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技术防范基础性工作做得不够实,探索建立“打、防、管、控、联”一体化的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落实不好,防控效果实效性不强。特别是对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组织推广防范典型经验,运用典型引路,依靠实践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做的不深不细不力。
二是群防群治机制不全,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一是人人都是安检员的意识不强。在充分利用社会公共人力资源,树立人防意识,增强人人都是安检员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一方面在整合社会资源的同时,国家在提倡环保、大力改善社会环境的同时,改善交通环境,减少节能减排的同时,大力提倡“绿色出行”,发展公共交通,提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种地铁、公交站口、码头、车站,成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站”。但同时,当今社会矛盾、公共关系日益复杂,发展公共交通没有实现安检人员专职化,没有达到人人都是安检员的效果。每一个不安全的隐患,偶然之中有其必然性,安检员制度不落实,必然导致有不可预见的安全问题。二是人人都是监督员的意识不强。在地铁、公共交通车站、车内、公共场所,人们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除国家交管部门明文规定个人物品携带的重量、数量、禁止携带的危险物品、危险源等其它危险品,不能乘车外,其危险源在公共场所很难靠肉眼辨测。危险的等级、危险的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都一时无法监控,公共场所相互监督、相互管理的意识不强,人人担当监督员的责任意识不强。三是共同承担社会监督责任不严。在精编简政压缩,增效减员,压缩各行各业人员、经费,社会人力、物力资源整合,结构发生调整变化。就大、中等城市而言,城市公交系统,每辆公交车都实施无人售票,除一个驾驶员、车内基本就是乘客。城市交通拥挤,驾驶员需要高度集中,才能确保车辆在路面安全行驶,才能确保车内几十人、甚至百十来人的交通安全。但车内乘客人身安全、物品安全、财产安全,都是靠一名驾驶员是无法保障的。虽然,车辆内各种安全宣传警示提示语,车辆安全提示语、安全防范措施,人们耳熟能详,但作为公共交通工具,车内场所不大,安全责任重大,人员流动变化,社会责任不减,车内驾驶员除专心开车外,也无法辨别某名乘客携带有危险物品,行李包内是否携带有危险源,随身衣兜内是否装有危险器具,是否属于重点范畴人群等等,这些乘车入口都是驾驶员所不能估计、不可预测、无法预见、无法检测的安全信息。安全警示语也只能作为乘车人一种自觉和不自觉的宣传耳语。在信息时代发展的今天,电子信息产品已改变出行人的方式,车内乘客多为老年人、多伴学生、多为儿童以及入住城市流动务工人员,其年轻人和学生车内多伴玩手机,上网看微信、发微博、上QQ,听音乐,很少顾忌车内设施是否安全、车内人员是否安全、谁人携带违禁物品,不安全元素在哪里,不安全源可能引发哪些不良安全问题,发生不良安全问题怎么办,多数人很少顾忌车内安全,安全意识淡而薄之。
三是整体联动防范能力不强,风险评估能力降低。一是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责任感不强。以大中城市为例,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特别是安全技术手段虽然在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得到广泛应用,但整体联动联防能力与其他先进地区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安全技术防范手段没有及时更新、安全等级没有投入资金升级,社会基础防范机制建设滞后。造成整体联动联防能力不强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和主观意识存在差距,导致风险评估能力降低。前者是客观原因只能说是困难,后者是主观原因是最大的障碍。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关键在于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各级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在新的形势下,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治安管理工作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复杂多变。一些严重的刑事犯罪仍呈上升趋势,一些黑恶势力顶风作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还在不断滋事,越级上访和群体性新事件逐年增多。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治安管理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进和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责任心不容忽视。二是隐患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不完善。加强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事关整体联动安全防范工作的质效。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责任落实方面,各级下真功不够,下硬功不多。特别是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没有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立体式工作网络格局。从上到下,层层建有矛盾排查纠纷调处领导小组,但落实专人专职,定岗定责,责任到人,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通而不畅。特别是抓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解等基础性工作上,制定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奖惩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工作有章没有循,调处工作有法没有依。在排查调处过程中,没有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有机结合起来抓,特别是对一个辖区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进行调处,对各企事业单位定期排查调处,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排查体系。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方法单一、机械,整体联动机制没有形成齐步走,工作合力不够,抓早、抓小、抓规范的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不强。对一般性居民矛盾纠纷没有坚持经常性排查,随时调处,没有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多发性民间纠纷则登记造册不细,台账管理不规范。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没有坚持集中时间,集中排查制度抓落实,导致隐患苗头掌握不清,调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自调与调防结合效果不好。三是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力度不够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力度不够,意识不强,措施不硬。在深入开展安全技术防范教育,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知识宣传,提高人防、技防、物防的安全防范意识上,效果不明显。依靠党委政府、执法机关、交通部门组织开展安全技术防范实践活动少,防范工作与实际结合不紧密,相互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不完善,调动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安全防范工作抓的不深,社会安全技术防范基础工作不扎实。
四、对地铁、客车安全问题的建议
作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持长治久安,必须仅仅依靠党委政府,着眼于基层,从基层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抓起,从基层组织抓起,从基层干部履职尽责抓起,从基层基础性工作抓起,形成立体式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机制,通过大力宣传,普遍提高和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执法单位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技术防范意识。
一是加强宣传,严格防范关。严格安全工作防范关,要加强防范宣传工作,有效遏制违法犯罪上升势头,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固化安全防范宣传载体,增强社会化宣传的持久性和广泛性。将“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交通事故”、“防违禁物品”、“防有害污染源”、“放有害化学物品”、“放射源”等宣传内容,固化在宣传单等载体上,以社区和农村警务室
民警、交警为主,通过在地铁、车站公共繁华场所广告栏、生活小区警示橱窗、车站消息栏等处广泛张贴,在上下班、上学放学高峰期、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对过往群众广泛发放,对金融机构、商业网点、旅游景点、宾馆、医院、超市、网吧、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公共聚集场所、商家店铺和居民上门发送。同时,在地铁、车站、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区、居民小区等案件多发地区和重点部位建立警方提示栏。在居民楼上设公告牌,利用LED及时发布近期本区域的治安动态,编辑包括防盗抢、防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等,在基层派出所及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安全防范信息资料。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推出“安全技术防范宣传专栏”,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安全技术防范知识。以公交车和客运车为载体,通过张贴安全技术防范宣传标语、播放光盘等形式,使社会化安全防范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二是排查隐患,严把入口关。排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严把入口关是关键。一个安全隐患的消除,一项不安全事故的排除,一个安全问题的解决,对一件事件本身的善后处理关键的多,重点是要解决好引发不良安全问题的安全诱因,即隐身在安全问题背后的“人和事”,这是潜伏在入口关背后复杂网络关系的关键之所在。要严把入口关,必须坚持一检查、二检验、三清查、四督查、五核实、六报告、七处置的安全入口关,一个关口一个关口过,一项隐患一项隐患排查清楚,确保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过关,乘客安全防范意识过关,行李物品安检过关,不良安全隐患问题查实。严把入口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让乘客过好三关进三口。一进安全监测关,二进安全检票关,三进行李物品安检关。一进入地铁通道进站入口,二进入购票站口,三进入乘车入口。层层检测过关口,相对减少和降低公共安全区不良安全问题的风险。而作为公共交通,车内都装有摄像监控系统,但人员乘车无安全检查入口,无安全检查端口,人员上下车可按站台站点等候上车即可,安全违禁物品某种意义上讲,全靠乘客个人以自觉的行为自我规范,是一种自觉和不自觉的行为习惯,车内不安全隐患增多,不良潜在因素增加,监督监管出现安全盲区,极易导致各类不法分子和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当某一件不良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理调查事故结论出来后,当事人伤及无辜人员受到法律惩处或“自我牺牲”后,给多数家庭和社会造成不良安全隐患。严把入口关,减少社会危害,降低暴恐案件发生几率。
三是整合资源,严格监督关。地铁、公交车站场所,严格监督不良安全问题,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公交站台、公交车内安全发展必须以物联网建设、安全员监督管理、社会群众参与管理监督相结合,实现技防与人防相结合,切实整合现代城市建设科技技术资源,确保不良安全隐患都在技防和人防的监督管理中。目前,社会各大城市对公交客车站、地铁公共场所公共安全问题各有侧重,在安全技术应用中应有效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在公共交通车站场所除投入人力资源外,更重要的是发挥智慧城市建设理念,运用现代科技技术,强力推进公共场所网络硬件建设,提高公交车站公共场所“网络监督”、“网络警察”的科技含量,提高公交车站、地铁等公共场所内安全辐射率、安全监管率、安全防护力,确保公共场所发生安全问题苗头及时发现、安全问题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问题处置及时有效解决。在公交客车站、地铁公共场所公共安全问题上,加强人人参与管理,人人相互监督,加强智慧防范和人人监控相结合,真正实现人与科技的有效结合,从管理上严格落实好科技力量和人为手段的监督关。同时搭建综合监测平台,及时对各类运行数据进行分析、整合和展示,使整个城市人群对公共安全情况一目了然,形成强大的科技防范和人力防范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人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人人抓安全的社会责任感。
四是投入经费,严格服务关。社会的发展,社会的管理,落脚点都要体现在公共服务水平上。体现公共安全服务,党委政府、各综合部门要投入人力参与管理、落实交通协管员、安全员编制制度,确保安全监督管理有人管,更好的为安全管理工作服务。投入物力提升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地铁、公交车站内技术防范设施,让群众有一个安全生活环境、安全生产的场所、安全工作的空间。投入财力提升安全等级,及时投入财力更新检测、监控设施设备、建立网络安全平台,网络安全报警系统,确保地铁、公交车站安全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城市地铁、公交客车站作为公共场所,安全的保障,来源于驻地党委政府、城市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严格的服务质量。各级党委政府应充分合理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地铁、公交客车站公共场所“社区化”监督管理体系,将各种城市公用资源(城市天网、电子检测仪、车内监控器、安全监督员、交通公共服务等等)实现无缝连接,严把人员入口关,各部门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坚持从“打防管控”入手抓起,从人员进出车站、地铁入口处查起,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全程动态服务,全程跟踪监测、全程分析研判,多部门通力协作整合各种技术资源,更好地参与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服务社会民众。严格服务关,必须坚持安全入口监管关,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所有入口和站点安装数控行李物品检测器,其中包括电子传感器技术,有效打捞“漏网之鱼”,切实树牢城市安全发展理念,为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公共安全交通事业,实现安全智能居家、路网监控、智能交通、科技管理等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保障。(作者:四川省江油市公安局 赵万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