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廖建英)10月20日深夜12点,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费尽周折,通过长达六个小时的努力,终于成功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4月,赵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向蒋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了借款期限与利息。借款到期后,蒋某多次催收但赵某均已无钱为由拒绝还款,于是蒋某将赵某告上法院,要求赵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广安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赵某向原告蒋某偿还借款人民币20万元及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并立即运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赵某的财产情况,系统显示赵某无银行存款。在执行中查明,赵某在绵阳某镇有一套房屋,是通过按揭贷款买的,执行法官遂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告知申请人蒋某积极寻找被执行人赵某的下落。
10月20日下午六点,执行法官正准备下班时突然接到申请人蒋某打来电话,说是在广安市邻水县某镇发现了被执行人赵某的行踪。执行法官迅速作出反应,一边让申请人盯住被执行人,一边向领导汇报并集合力量整装待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执行法官赶到邻水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并立即带回法院执行局。法官们顾不得吃饭,连忙组织双方协商,希望能顺利执结此案。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执行人赵某将位于绵阳某镇的房屋抵给申请人蒋某用于抵偿所欠债务;蒋某负责清偿该房屋剩余按揭款及房屋过户费用。案子得以解决,执行法官悬着的心落地了。走出办公室,时针已指向午夜十二点,执行法官加快回家的步伐,明天还有很多工作等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