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彭乐)12月13日,四川遂宁市大英法院执行法官将执行案款10000元送到73岁的申请人廖某家。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责任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至此得以圆满解决。
“没想到案子能这么快解决,法官还亲自送钱上门。”当执行法官拿着被执行人的案款,不顾严寒和路途艰难,驱车至申请执行人小镇,又步行至其家中将执行案款交到73岁申请人廖某的手中时,老人泪流满面的说道。
据法院相关人员介绍,2012年4月12日,王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73岁的廖某撞成重伤,后经遂宁市大英县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范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被告王某向廖某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共计10000元。因王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遂廖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王某出狱后一直躲避,下落不明,经核查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一直未能解决。
2013年12月11日在得知被执行人王某下落后,该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并反复地给王某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王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上规定的义务时将被处以拘留十五日的法律后果,同时也不断地给其家属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次日将执行案款10000元交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