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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两部门统计社会抚养费 竟相差11亿

更新时间:2013-12-27 10:28:11点击次数:965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讯(记者 高淑英)2012年广东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广东省卫计委于12月4日公布的数字是14.56亿元;该省财政厅前天给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的答复,却是26.13亿元,两者相差11.57亿元。


“真是一笔糊涂账!究竟谁是谁非,看来,省审计厅再不审计是说不过去的了!”对于数字“打架”,12月25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实名认证微博如此表达。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昨日表示,经与省财政厅核实,数据的差异主要是两个系统的统计口径不同所致。


此前,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2年度全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该金额是指2012年度违法生育者所实际缴纳的金额。而省财政厅提供的26.13亿元为2012年度财政决算数,该金额为2012年度全省社会抚养费入库金额,是根据各市县财政部门上报的决算数汇总形成的全省决算数,既包括2012年度违法生育者所缴纳的金额,也包括往年违法生育者所缴纳的金额。之所以会出现往年违法生育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一是由于财政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二是由于一部分往年违法生育者确有实际困难,按《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了分期缴纳的方式。


2013年7月份,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及财政厅(局)共62家单位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原广东省计生委收到申请要求后,曾明确表示不公开。


关注到这一消息后,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12月2日向广东省卫计委、财政厅、审计厅快递出了《关于公开广东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的申请》。广东省卫计委公布2012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为14.56亿元,该省财政厅给韩志鹏的答复却是26.13亿元。


对于两部门的上述回复,韩志鹏昨日告诉记者,之前也出现过相关部门数据“打架”的情况,解释时也曾用过“统计口径不同”的理由,他认为审计部门介入调查才更让人信服。


“不仅公开一个总数据,还应该公开明细,作为征收主体的区县,每年征收了多少人,共征收多少钱。”韩志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社会抚养费的支出同样值得关注,他认为应将征收上的费用设成专项资金。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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