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林秋洁 刘红梅)近年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探索未成年被告人(罪犯)帮教活动的方式方法,在组织“亲友帮教团”对未成年缓刑犯进行帮教的基础上,又将帮教活动带至了戒备深严的看守所,对部分在所未成年被告人(罪犯)进行帮教,给他们带去一缕司法的阳光。近日,武胜县法院刑庭又组织法官来到武胜县看守所,对已判决的两名未成年罪犯进行判后的帮教及法律的宣传。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何某均系未成年人。刘某父亲年老体弱多病,家庭困难,而何某父亲还在贵州省某监狱服刑。二被告人长期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无人监督、管理。2013年5月期间,二被告人在岳池县、武胜县先后多次以剪、接点火线的方式盗窃了摩托车五辆。案件经武胜法院判决后,二被告人息诉服判。为贯彻对未成年人实施“帮教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宗旨,承办该案的法官在了解了两被告人家庭情况后,找到了教育、感化的切入点,拟定了帮教计划,与他们展开了沟通、交流,引导他们从自身、家庭等多方面因素,总结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思考自己的行为给父母带来的伤害,对自身带来的影响。希望他们放下负担,拿出勇气,知错能改。鼓励他们在看守所里学习法律、好好改造,出去之后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撑起一个家庭。
两名未成年被告人也积极与法官进行交流互动,在法官的引导下,积极总结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后悔自己的行为给父母带来的巨大伤害,表示出去之后不会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一定会清白做人,靠自己的辛勤劳动丰衣足食。被告人何某还称一定积极改造,出狱后也要帮助自己的父亲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