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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被确定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更新时间:2014-03-13 12:03:50点击次数:1176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双流县水务局)近日,水利部下发《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授予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的通知》(水资源[2014]47号),双流县被正式确定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四川省同批获此殊荣的城市还有自贡市。截至目前,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四川共有绵阳市、德阳市、自贡市、双流县4个城市入选。县级城市全省仅双流唯一入选。
    2008年10月,双流县成功申报成为全国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试点期为2009年至2011年。2011年6月,双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通过长江委组织的中期评估,并获得全国优秀等次。2013年9月,双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水利部组织的评估验收。
    试点期间,双流县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抓体制建设、抓能力建设、抓工程建设”,初步探索出城乡水务统筹管理新体系,创造了水务管理改革的有益经验。在双流县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的情况下,年用水量从试点前5.4亿立方米降至3.5亿立方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试点前的0.54提高到0.58;节水器具普及率由试点前的50%提高到88%,供水管网漏损率由18%下降到1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试点前的65%提高到8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试点前的93立方米下降到32立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由65%提高到85%以上。目前,双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果在同阶段处于全国一流、省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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