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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多措并举加强小农水建设专项资金监管

更新时间:2014-04-22 16:30:25点击次数:1140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何存军) 近年来,四川资中县为加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运行安全,坚持“先建后补、筹补结合、不建不补”的原则,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监管。
    一是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按照资中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以奖代补和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机制,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国家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制作业费和项目管理等,实行筹补结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在项目村实行村民自治监督,成立3—5人的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具体负责对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二是建立资金使用监管体系。实行项目主管部门、监督部门、项目镇政府及资金监督小组多重监督,严格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报账和核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各项目业主成立由村委会干部、村组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村民资金监督小组,对国家补助资金、农民自筹资金的使用全程跟踪监督。
    三坚持是执行资金公示制度。国家补助专项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项目实施前批复的工程建设内容、工程投资、国家补助资金及实施后实际完成的工程建设内容、投资及国家补助资金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镇、项目村村民委员会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四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项目竣工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先行检查验收,并由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代表签字同意。村民委员会申请乡镇组织复查后,由县政府组织水利、财政、审计、监察、项目乡镇等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核实建设内容,出具验收意见,然后兑付补助资金。
    截止目前,2013年度小农水项目已全面完工,扣除质保金,已支出兑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279.6万元,占应兑付财政补助资金的90.5%。资金报账程序规范、合理,资金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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