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卜春玲)在山东省昌乐县法院党组的领导下,民二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二庭干警队伍建设。干警们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积极探索实践,以“转变作风”为保障,“提升能力”为核心,“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为目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法官在国徽下立下的铮铮誓言。
一、转变作风,是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前提和保障。多年来,民二庭一直致力于干警工作作风的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院内的各项纪律,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打造铁的队伍。每接手一个案子,法官们心中的指导思想就是:查清案件的事实,努力还原事实的真相。做到仔细阅卷,通盘分析,然后将涉及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反复进行学习研究。此外,为了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法官们主动去庭审外核实关键证据,与关键的证人庭后再次见面,亲自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见面、打电话沟通,对涉及农村集体的案件到村中座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案件的审判工作,庭审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对当事人进行发问,不打无准备之仗,让每个案子都做到有法可依、有理有据。在审理昌乐县皮鞋厂和潍坊海之星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法官谭宁认真研究案情,深入破产企业了解情况,指导破产管理人及时、妥善地解决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实际困难,使得一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迎刃而解。民二庭的干警们深知,作风彰显干警形象,自己作风如何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提升能力,是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核心。如何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如何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如何更好的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是民二庭每位法官思考的课题。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干警们主动转变审判观念,不断提升个人能力,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当前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有些法官认为,既然法律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分配,法官就不应再多加干涉,以保持法官立场的中立、客观。在庭审时只是教条的让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陈述,对争议焦点未涉及而对认定事实必须查清的问题,不能主动查问,惟恐当事人指责偏袒对方。这种观念满足于所谓的法律真实,从而影响了法官对客观真实的探究,加之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其结果是案子判决了,程序也合法,但当事人认为法院认定事实不真实,导致当事人申诉、上访。为了破解这个难题,使认定的事实还原客观事实或者更接近事实真相,民二庭的干警们多次召集庭务会,组织大家进行学习与讨论,分析案件审理程序合法而当事人申诉、上访的原因,认识到很大部分申诉、上访的当事人认为判决未查清客观事实或者认为办案有瑕疵,偏袒对方当事人。民二庭的干警们在目前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还不够强的情况下,不断学习研究,提升干警自身素质,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查清案件的事实。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民二庭审判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案件的审结率也越来越高。
三、服务群众、促进发展,是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最终目的。法官们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调解优先,针对不同的案件和当事人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案件审理方案,适时调整调解思路,深入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分析其诉求,发动和借助基层组织、社会力量以及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共同做工作,全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一起建筑欠款合同纠纷的案子中,法官田洪伟与另一位干警调查了解到被告建筑公司在一所学校建筑了一栋宿舍楼,但还有部分建筑款没有过付。在“五一”这个法定的节假日里,他们放弃休息,赶赴这所学校送达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查封、冻结此建筑公司的建筑工程款8万元,要求学校协助执行。在工程款冻结之后,被告建筑公司的老板托熟人给田洪伟法官送来了2000元人民币,请田洪伟法官给予帮助,解除查封和冻结。田法官当即说:“钱我不能收,事情要依法办,请理解。”她同被告交谈了两个多小时,对其讲解法律法规,终于使被告端正了态度,使案件迅速得到解决。案件当事人对法院法官放弃节假日休息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作风感到非常满意。民二庭的法官们通过做好案件调解、协调、和解等工作,尽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民二庭的干警们告诉自己:效率来自一颗为民之心,来自苦干、巧干、能干。他们坚守岗位,兢兢业业,成为昌乐法院商事审判最亮的那颗星。
春雨无声,丝丝润物;阳光无言,缕缕暖心。每当任务在身,不管严寒酷暑,不管山高路远,民二庭的干警们心里首先装的是工作,手头忙的总是案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倾注着自己的一腔热血,让天平的光芒时刻照亮着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