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成都6月30日讯(记者 杜成)从7月1日(明日)起,备受热议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时对此表示,四川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执行,目前所有规定都以国家解读为准,对于相关的具体配套政策,四川还在等待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出台发布。
事业单位与职工“终身制”将打破
据媒体报道,随着该《条例》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全国将有超过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而据之前的数据统计,四川全省事业编制人员达到30多万。
该《条例》指出,今后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四川新闻网记者注意到,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
《条例》还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川将按国家相关规定来执行
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终止、奖惩激励保障机制的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的明确。“而此次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就是为了解决这些具体问题!”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发布任何配套政策,对于相关的具体配套政策,四川也还在等待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出台。
四川省社科院相关专家分析认为,从目前来看,该《条例》只作出一些原则性规定,仅仅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但诸如“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等问题并没有给出可操作性的规定,因此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这样一来具体操作性可能才够强。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