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尹娇琴)8月19日上午,四川华蓥市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邝莉主持,党组书记、院长蒋伟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强,党组成员、副院长肖荣等院领导以及来自该市不同行业的二十余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肖荣首先就农村建房法律适用等问题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简单的培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强就庭审程序给八名陪审员上了生动的一课,让陪审员们明白了在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的注意事项和怎样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力。
蒋伟林院长重点讲解了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及对人民陪审员的基本要求。他首先强调,我国的陪审制度实行的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即由依法定程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并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的司法制度。接着,他就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定位以及对人民陪审员的要求作了充分的讲解。他指出,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一是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二是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三是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四是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最后,他对人民陪审员的三点要求:一要依法陪审,抛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超然于物外,始终保持自然理性,以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二要坚持独立,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切忌抱“客随主便”、“业务不精通”等想法,要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勇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三是坚持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抵制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不负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