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彭丽 余丽)近来,四川武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告肖某与周某系夫妻关系,两人于2008年-2009年先后向原告王某借款8次,共计70万元。双方也约定了利息,其中7次王某是将款汇给案外人宋某,案外人宋某再将款通过银行将款汇给二被告或二被告指定的人,案外人宋某以经手人的身份写了7份借条给王某。2011年1月份、2011年3月份,肖某与周某分2次共汇款50万元给王某。2013年2月、7月周某分2次共汇款15万元给王某。剩余的周某与肖某至今未将钱全部还给王某,王某为将钱要回才诉讼至法院。在庭审中,王某向法官述说:其实当年我与肖某夫妻两个还都是熟人,我一直想的是只要他们能够按照约定将钱还给我,我把利息少算点都是可以的。谁知,我多次去向他们要钱,他们一直称没有钱还,也就没有什么答复了,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向法院起诉维护我应有权利的。
本案判决为:被告肖某、周某归还原告王某的借款本金53万元,以及这53万元本金截止2014年5月21日的利息434993.31元,2014年5月21日之后的利息,以本金53万元按照约定好的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
朋友之间相互帮助本是一件暖心的事情,但是若久欠债务不还,甚至开始耍赖,就太让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