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陈于)上周日,天刚蒙蒙亮,我接到了胡某的电话:“陈法官,十三号都过了,我那个案子什么时候能拿到判决呀”。“对不起,上周我忙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给耽搁了,我一定尽快处理”。“陈法官,你放心判决过后我会感谢你的”。说到这里,我心里很不好受,便不停地解释自己没能及时判决的原因,电话里与胡某交流了将近二十分钟,勉强使他理解我的苦衷。
胡某是我一个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今年七十二了,几个月前他的儿子在高速公路不幸遭遇车祸,儿媳也早已离家出走,儿子去世后留下两个孙子与他相依为命。最近这几个月,他奔走在殡仪馆、交警队、司法局、村委会和法院,身心疲惫的他,只是能够希望儿子的事情能早一点解决。我接到案件过后,胡某也总是隔岔五地来到我的办公室,问案子的进展和情况。由于本案的被告较多而且都在外省,送达存在一定的困难,最终不得不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而根据法律规定公告期间就长达两个月。庭审结束当天,考虑到我要到重庆脱产学习一个月,我便答应他在下个月十三号之前结案。学习结束后,由于堆积的事情太多,又临时接到领导交办的重要任务,我不得不将胡某的案子搁置了两周。电话挂断过后,我决定即使加班下周也必须把案子给结了。第二天上午,我放下手中的其他事情,终于写好了判决书,并于当日下午宣判,让胡某拿到了判决。为了让他打消之前的顾虑,我再次与胡某交流了将近一个小时,最终胡某对我表示谢意,也表示理解我的难处。
当前,司法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最高人民法院为此建立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使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流程、进度等信息,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说实话,我觉得自己不配胡某的感谢,毕竟判决时间是我自己表的态,结果自己没能兑现自己的承诺。这个事情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作为一名法官不但要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还要竭尽所能地加快办案进度,否则难免会让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快审快结”不但有利于审判效率、审判质效的提高,还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