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廖建英)“感谢法官,你们辛苦了,是你们让我生活有了着落,还挽回了我们母女间的亲情!”近日,广安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成功和解执行一起赡养案件,在维系亲情的同时使得该案申请执行人老有所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83岁的李大娘生育了二子一女,其子张大、张二与李大娘同院居住,其女张三出嫁后家在外地,与母亲家相隔较远,平常也很少来看望母亲。1994年李大娘与其子张大、张二签订了赡养协议:李大娘由张二独自赡养。2005年,张二全家外出务工,李大娘便独自生活,张二支付李大娘生活费用。2012年8月,李大娘不慎跌伤,致行动不便且生活不能自理。李大娘受伤以后,由张大护理并照料其生活起居。在此期间,三子女对老人赡养事宜进行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李大娘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三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经广安区法院判决:李大娘跟随张大生活,张二每月承担赡养费600元,张三每月承担300元。
判决生效后,张三拒绝履行义务。李大娘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分析了案情之后,考虑到此案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强制执行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确定和解执行方案之后,执行法官当即给张三电话联系,通知其履行赡养义务。张三辩称:自己是女儿,没有分到家产,怎么还要付赡养费?要钱就找张大、张二要,她是不会拿一分钱的,随即挂掉了执行法官的电话。为了能让李大娘生活有着落,精神有依靠,执行法官当即驱车赶往张三的家。在张三的家里,执行法官亲切地和张三拉起了家常,问她的儿子对她怎么样?张三说儿子对她很好,执行法官抓住这个契机,教育张三:母亲把你养大,那你该不该养母亲、看望母亲?见张三低下了头,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阐明大义,晓以利害,耐心疏导,强调子女都应尽赡养义务。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下,被执行人张三同意给付赡养费,并愿意跟随法官一起,把钱亲手交给母亲。
母女相见,泪眼婆娑。“妈,对不起,我早该来看你!”“来了就好,来了就好!”李大娘难掩激动的心情,拉着执行法官的手,不停地感谢法官:“谢谢你们,为了我的事情跑这么远,孩子们记着我就满足了。”张三当着执行法官和周围的村民保证,以后一定按时给付母亲的赡养费。至此此案得以圆满解决。该案的完美执结,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实内涵,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