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白文科)“感谢市人大的监督,使我按时领取了退休工资,我同意结案息诉息访,承诺不再以退休及退休待遇等相关事宜向各级党委、政府信访以及向有关部门通过信件、网络、电话、走访等形式再进行上访”。
据悉,信访人肖文明于2010年11月9日以汽车底盘修理工为由向四川华蓥市人社局申请特殊工种退休。当时因《国家劳动部关于特殊工作文件汇编》未把汽车修理列入特繁工种,所以该局在研究退休时未同意其按特殊工种退休申请。
信访人不服,不断向各级政府反映。2013年3月,在信访联席会议上对信访人肖文明要求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的问题,经与会领导研究决定:参照广安市人社部门处理类似人员的方式,按程序为肖文明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批准肖文明于2013年4月退休。信访人肖文明再次对领取退休金时间不服,继续向相关部门反映其退休金应从其申请时间的次月(2010年12月)领取退休金。
9月23日,信访人肖文明来人大反映,请求市人大监督,要求人社部门补发55岁退休之日至今的退休工资一事。此信访情况引起人大高度关注,当即批示市人社局认真调查处理,切实维护企业职工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市人社部门根据市信访联席会议精神并结合《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第三十九条“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下同)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符合从事特殊工种规定年限的,原始档案记载清楚,按国家规定的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执行,经市(州)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规定,决定将肖文明同志的退休时间更正为2010年11月,领取待遇的起始时间更正为2010年12月。
目前,该市人社部门正在核算补发肖文明的4万多元的退休金,信访人对此表示满意,当即表示息诉息访。在市人大的监督下,企业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也有力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