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声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百姓心声 > 正文

新疆人民检察院​驻村队流动宣讲《去极端化条例》

更新时间:2017-04-19 15:02:31点击次数:3708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2017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颁布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驻拜城县赛里木镇硝尔买里村工作队积极组织全村村民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


      工作队在充分利用好周一升国旗仪式,对《条例》进行全文宣讲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将《条例》宣传好,使《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驻村工作队又准备了一辆流动宣讲车,在进行硝尔买里村5个村民小组巡回流动宣讲。

      流动宣讲车上挂着五星红旗以及宣传标语,同时录制了《去极端化条例》及麦尔丹·木盖提专员写的《致阿克苏地区维吾尔族同胞的公开信》全文,并用高音喇叭反复进行播送。

      村民艾合买提说,“通过流动宣传车进行条例的宣讲,让我们更加了解了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今后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努力增收致富。”

      通过,流动宣讲车对《条例》的宣传更好的促进村“两委”成员及全体村民真真切切理解其中的内容,努力在全村形成人人参加去极端化,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浓厚氛围,为改变硝尔买里村贫困、落后的局面做出积极、富有成效的贡献。(古丽斯坦·哈斯木)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