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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备忘录》:失信人禁乘飞机 禁办信用卡

更新时间:2014-01-17 14:05:55点击次数:1370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邢世伟) 昨日,最高法、公安部、银监会、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8部门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据报道,这一《备忘录》首次由国家部委联合签署。


该备忘录称,凡在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被惩戒对象将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透露,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避债务,规避、抗拒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法院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达70%以上的债务人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破坏了“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根据备忘录的内容,此次惩戒的对象主要包含两类人: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是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


在惩戒范围方面,惩戒对象将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江必新称,最高法将向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将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企业或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上述信用惩戒。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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