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广安区法院 廖建英 )新年伊始,四川广安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活动中,广安区法院执行法官以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只要是涉民生执行案件,再小的案件都当大案来办,因为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今年快七十高龄的李某育有三子一女,丈夫去世后李某一直跟随三儿子一起生活,因赡养费问题李某和大儿子袁某发生争议,李某一气之下便将大儿子袁某告上法院,要求袁某承担赡养义务。广安区法院审理中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袁某每月给付李某赡养费300元;李某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由袁某承担二分之一。调解生效后,袁某按时给付了赡养费。最近李某生病用去了医疗费1060元,大儿子袁某应承担530元,但是袁某给付了400元后,对余下的医疗费130元不愿支付。为此李某向广安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大儿子支付130元医疗费。
虽然该案执行标的很小,但是执行法官丝毫没有懈怠,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执行案件没有大小之分,都是一起涉民生类案件,就必须加大力度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袁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立即和袁某联系,希望能主动履行义务。在电话中得知,袁某因一些家庭琐事和母亲李某有一些矛盾,不愿意支付该笔费用。为此执行法官反复做袁某的思想工作,从亲情的角度劝解袁某,但是袁某拒不支付。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利用“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到袁某的妻子在广安某信用社有一笔存款,因该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法官庚即赶到信用社扣划了180元,用于支付李某的医疗费130元以及该案的执行费50元。李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这130元时激动地说:“没想到你们办得这么快,太谢谢你们了,我的案子让你们会心了,你们真是为民的好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