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段凯淋 刘红梅)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身为妻子的肖某诉至法院,要与丈夫卓某离婚。卓某却声称离婚可以,但是女方必须补偿男方十万元人民币。近期,武胜县人民法院飞龙法庭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
肖某与卓某感情一般,身为丈夫的卓某只顾个人享受,对家里不管不顾,二人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013年12月底,孩子因年弱多病长期住院,原本就经济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卓某却对孩子不管不顾,更是玩起了‘失踪’,肖某并无固定收入,又要长期一人在医院照料孩子,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令她心灰意冷,决定离婚。办案法官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卓某下落,当办案法官对卓某说明情况时,卓某却声称离婚可以,但是必须补偿10万元。对于卓某的无理要求,办案法官在征得肖某的意见后,断然否决了卓某的无理要求。
鉴于卓某的种种行为,办案法官苦口婆心的给他做工作,列举他的种种行为已经严重伤害到家人及孩子。通过办案法官耐心地做工作,卓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伤害到了家人。最后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另外卓某自愿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法官提醒:夫妻生活在一起,彼此应互相关心,夫妻、家庭之间必须要有责任心,家庭才能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