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杨晓慧 苑红 倪阔)为帮亲戚出头,男子王某等4人向他人挥拳相向,致使他人受伤。日前,经过四川岳池法院审理,王某等人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赔偿了11万元不说,还差点面临牢狱之灾。
岳池县新场镇瓦盖墙村村民付某家的电线无故被人夹断,为此和邻居李某产生矛盾。2013年8月12日,王某等4人来帮亲戚付某接电线,碰到付某和李某等3人相互谩骂,王某的妻子冉某也在一旁帮腔。王某等4人便过来帮忙,一言不合便对李某等3人拳脚相向,致使李某等三人受伤。
岳池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此案王某等人主观恶意不大,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和悔罪态度都较好,被告人与被害人还存在亲属关系,便从中调解,由四被告人赔偿三受害人共计11万元的经济损失。最终分别判处王某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