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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母偏心为借口长子拒付76岁老母赡养费

更新时间:2014-02-28 11:51:25点击次数:1204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广安区法院  廖建英)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的基本义务。近日,四川省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存款,顺利执结了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
   年逾七旬的老妇李某和老伴生有六个子女,现均已成年独立生活。2011年,两位老人由于体弱多病,认为长子唐某每年给付的160元赡养费和300斤稻谷无法维持他们正常的生活,于是将长子唐某告上法院,要求唐某增加赡养费并承担医疗费。法院在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唐某从2011年起每年给付二原告当年的赡养费1000元、稻谷300斤;被告唐某承担二原告以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的六分之一。
    判决生效后,唐某只给付了2011年的赡养费,2012年、2013年都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老人李某来到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诉说儿子唐某对她不好,经常辱骂她,现在老伴也去世了,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希望法官能帮帮她。听到这种情况,法官也是急在心里,决定加大力度及时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向被执行人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后,执行法官立刻运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唐某的财产,结果发现唐某的妻子在某银行有存款。为了保障老人的权益,执行法官庚即对该存款予以冻结,并向被执行人唐某发出通知,要求其限期履行赡养义务,否则将依法对存款进行扣划。
   得知存款被冻结后,唐某及其妻子都来到法院,并向法官说出了他们不支付赡养费的理由:老人偏袒小儿子,对他的家庭照顾少,并且法院判的赡养费太高了,他支付不起。执行法官从亲情、法理的角度耐心说服教育唐某及其妻子,不管怎样都应该赡养老人,但是唐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为此,执行法官依法对该存款进行了扣划,用于支付老人的赡养费。
    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李某收到了赡养费,紧紧握着法官的双手,满含热泪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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