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廖建英)“谢谢法官们,为了我的案子你们辛苦了,谢谢啊!”4月30日凌晨一点多,广安区法院执行法官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和解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人唐某与被执行人宋某因借款纠纷闹上法院,广安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宋某向原告唐某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宋某不服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宋某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通知其限期履行法定义务。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宋某无银行存款,一套房产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也联系不到宋某。为了能及时维护申请人权益,执行法官多方奔走,积极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4月29日晚上,申请人唐某与执行法官联系,说是宋某回家了。得到这个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刻来到宋某家将宋某带回了执行局。
执行法官庚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协商解决此案。在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宋某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向他宣传法律、政策,说明不主动履行其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也积极开导申请人唐某,讲明执行和解及强制执行的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冰释前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法院的执行权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有力武器。广安区法院执行法官在践行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一直以为民司法、为民服务作为执行工作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提高执行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