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有句名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立法的精神》中进一步指出:"任何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边界的地方为止。"两位先哲的论述共同阐明了一个观点:权力一旦失控,必然四处横行,导致腐败。
十八大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这其中,既表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路径,也表明铁腕反腐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共鸣。一时间,“让权力进笼”成了社会共识,对于怎么造笼子,怎么把权力管住,怎么建立不能腐、不敢腐、不易腐的机制,也是议论风生、见仁见智。
窃以为,“制度笼子”有底又有面,要将权力关进这个笼子,尚需双管齐下。
一是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制度心存敬畏、自觉钻进“笼子”里。职权法定,公务人员应该自觉确定权力的边界,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而不是依个人好恶或认知,更不能像李春城之流一样恣意妄为,想干啥就干啥。既然选择了公共领域,个人的隐私也就要为此作必要的让渡,因此,向社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比如财产公开,实际上也是公务人员的基本义务。
二是民众要理直气壮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我们现在也普遍存在一种乱象,老百姓办啥事都习惯托关系、走后门。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树立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特别是对政府、公权力的运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尤为重要的是,只有全民参与监督,让权力在阳光照耀下的“笼子”中运行,才可能净化制度运行的基础环境、筑牢“笼子”的底和面;才可能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民反腐网络;才有可能反对、杜绝任何形式的法外特权。
作者:四川绵阳 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