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宋国鹏)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环境兴县战略,确保县委的“环境兴县”战略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能够取得实效,县司法局从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入手,制定五项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县委“环境兴县“战略。
一、公开承诺制度。公开承诺要简明扼要,针对性强,有实质内容,有处罚措施,便于群众监督。一是执法办事标准承诺;二是便民利民措施承诺;三是纪律作风守则承诺。
二、限时办结制度。对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及时办理;对紧急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对不需要进行审批或者确认登记的事项,或者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服务对象;对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或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三、定期汇报制度。对于重大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成果、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办理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及群体性事件、维护稳定等重大和敏感问题的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四、政务公开制度。根据依法行政应公开的法定职责,列出依申请公开事项目录,向社会进行公布。确定专人负责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尽量让申请人满意。
五、督察督办制度。一是有查必果,凡是领导交办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人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二是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办公室按月向局党组汇报办理情况,定期对各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