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何岸)近日,珙县恒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宅基地占用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去年底,恒丰乡中洛村因修建污水处理池占用了王某的房屋厂坝、沼气池和蚕房,而王某的房子是跟陈某购买的,暂未过户,所以占用宅基地修建污水处理池的2000元补偿款就划拨给了陈某。
王某年前回来过年,才发现宅基地被占用了,几经交涉和村上协调未果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村社干部进行调解。王某要求陈某按照房屋转让协议条款执行,陈某认为当初卖房子的时候,把山林竹木交给王某管理使用,王某却把部分桑树挖了,自身也有损失。司法所工作人员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努力化解他们的对抗情绪,经过座谈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支付王某2000元补偿款,陈某再把自己其余的承包土地及山林竹木收回来,统一交由王某管理。该案调解成功,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又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