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廖建英) “谢谢几位法官亲自给我送赡养费来,谢谢,太感谢你们了。”6月24日下午,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苟某家,为其送上了4140元执行款,苟某连连向法官表示感谢。
苟某已七十高龄,早在2011年与子女因赡养纠纷闹上了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判决。判决生效后,因子女没有主动履行,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得知:苟某的子女都愿意支付父亲的赡养费,只是双方互不信任,都愿意在法院当面履行。6月23日,苟某的子女主动来到法院交纳了苟某2014年上半年的赡养费。考虑到苟某已七十多岁,行动不便,法官决定亲自把赡养费给老人送上门。到老人家中后,法官递上了4140元的赡养费,并承诺以后都会将赡养费及时送到,请他安心过好晚年生活,苟某对法官们的敬业和爱心感动不已。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安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为困难当事人着想,解民忧、送温暖,将群众路线、群众感情贯穿于执行工作中,用心为人民服务,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