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老刘生前曾向李先生借款30万元,经李先生多次讨要迟迟未还。老刘意外死亡,李先生找到老刘的儿子小军讨要老刘生前借款30万元,李先生理由是,小军是老刘的儿子,从古到今父债子还,而小军表示其已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其没有义务替父亲归还借款30万元 。请问,小军需对父亲老刘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以案说法
李先生在“百灵环保网”法律咨询留言,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小军表示其已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不需要对父亲老刘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李先生你只有从老刘的遗产归还你的借款。
作者:“百灵环保网”法律咨询编辑部王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