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廖建英)近日,被执行人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兰某和李某,希望能当面偿还兰某与李某的货款。55岁老人唐某为我们谱写了一曲诚信之歌。
2006年唐某承办了一个煤炭加工厂。10月,唐某因购买煤炭缺少资金,向兰某与李某分别借款5497元和4500元,并出具借条。后唐某因做生意亏本,便离乡外出。2008年兰某和李某追要煤款未果,将唐某告上法院。由于唐某下落不明,广安区法院经公告传唤后审理作出缺席判决:唐某偿还兰某煤款5497元及利息、偿还李某煤款45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唐某仍没有履行付款义务,兰某、李某同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一无所获,申请人兰某、李某也无法提供唐某的下落。案件进行到此,执行进入了僵局。2012年6月,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兰某的电话。据兰某称,他刚刚接到了唐某打来的电话,唐某现在外地打工挣钱,就是为了还债,并承诺在2013年一定将兰某与李某的煤款付清。听到这个消息,执行法官也是感到非常欣慰,立即和唐某电话联系,唐某诉说:2009年他通过朋友知道了判决的内容,因为开加工厂他借了亲戚的钱,这些年都在打工挣钱,为的就是把债还清。执行法官一边劝导唐某打工辛苦注意身体,一边也要求唐某一定要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近日,唐某回到了广安,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兰某、李某。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唐某当场支付兰某、李某煤款及利息共计11200元。至此,一起拖欠了五年的执行积案因唐某的诚信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