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外出用餐,再有餐馆不让带酒水、只提供收费餐具,消费者可直接举报。北京市工商局12月10日向社会发布了京城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霸王条款”,“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包间最低消费××元”、“保管好自己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等消费者最常看到的餐饮告示都赫然在列,工商要求餐饮企业在1个月内予以纠正。
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介绍,北京工商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餐饮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走访京城主要餐饮企业,收集了菜谱、水牌、店堂告示、就餐卡等多种形式的合同格式条款。
通过整理分析,工商部门发现餐饮行业“霸王条款”普遍在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餐具费等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成为近年公众广泛关注、争议较多的焦点问题。经组织专家对这些条款进行论证,最终确认“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包间最低消费××元”等6种合同格式条款,属于商家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
据了解,这些“霸王条款”此前中消协、北京市消协也曾多次对其公开点评过,但仍屡禁不止,此次则是被北京工商部门的官方渠道首次认定并曝光。
市工商局指出,餐饮经营者虽然拥有对所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权,但在获取利润同时,应履行应尽责任,不能忽视和违背公平交易、等价有偿的市场规则。工商部门要求全市餐饮企业根据此次发布的“霸王条款”违法表述,在1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将予以处罚。
同时,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进行餐饮消费时如发现商家有上述“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需要提前订餐时,可到“首都之窗”或“北京工商”下载《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以避免不必要纠纷。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