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司法审查报告(2020-2023上半年度)。哈尔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银滨作新闻发布,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涛主持新闻发布会,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郑家龙通报4起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哈尔滨中院承担全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判工作。2020-2023上半年度,哈尔滨中院共受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5703件,占同期一审案件41.2%,是收案数量最多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5635件,收结案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且相对集中。被诉主体涉及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被诉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主要包括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等。
白皮书指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主要表现为原告投资者人数众多、被告及诉讼争点相对集中、案情专业化程度高等特点,对此,哈尔滨中院践行“损失填平+追首恶”审判理念和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理念,完善投资者损失测算方法,对存在组织指使发行人虚假陈述情形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零容忍”。积极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与黑龙江证监局签订《关于进一步推进群体性证券纠纷化解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作备忘录》,就多元解纷、信息通报、证据调取、专家咨询等多项机制形成了合作框架协议。
与此同时,哈尔滨中院探索“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智慧法院”审判模式,出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的程序指引(试行)》,与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黑龙江证监局签订《关于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以示范带平行、以示范促调解的“一带二”模式快速妥善化解纠纷。该审判模式运行后,哈尔滨中院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服判息诉率由46.7%提升至84.28%。
白皮书还分析了目前证券行业暴露出的法律风险问题,针对如何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秩序,提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加大精准监管力度,严惩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建议。
据介绍,下一步,哈尔滨中院将继续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持续推进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敦促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以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审判工作,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朱善永 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