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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50吨“毒猪头肉”流向餐桌

更新时间:2013-07-11 16:05:11点击次数:117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为节省食用松香与工业松香之间每斤1.5元的差价、追求利润最大化,80后夫妻卢进、徐春霞在自家的猪头加工厂里,用工业松香为猪头拔毛,拔完毛后直接用从河里抽出来的水进行冲洗。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约有50吨“毒猪头肉”流向百姓餐桌。
  2013年2月1日,江苏省镇江市质监局和市工商局在联合检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时,发现有摊贩出售“问题猪头”,随即将这一线索移交公安机关。2月5日,这起江苏省公安厅督办的危害民生案件告破。7月5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卢进、徐春霞提起公诉。
  80后夫妻自建加工厂
  80后夫妻卢进、徐春霞两人初中毕业后分别走出镇江农村和泰州农村,来到镇江市打工,因此相识并结为伉俪,以经营一家烤鸭店谋生。苦心经营一段时间,烤鸭店生意一直不好,妻子徐春霞就来到烤鸭店附近的一家猪头加工厂做工,专门负责给猪头拔毛。
  2011年年初,开烤鸭店亏光了本钱的丈夫卢进也加入进来。2011年年底,由于厂房被征地拆迁和工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猪头加工厂老板关闭作坊回老家了。失业后的卢进夫妇寻思着,与其给别人打工不如自己开一个猪头加工厂继续加工猪头。
  于是,两人在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也未取得生产、卫生许可的情况下,在镇江市郊区一个偏僻村庄找了一间拆迁后废弃的民房作为加工点,借钱在房后搭建了一个冷库作为储藏室,买来锅炉、火枪、钳子等工具和工业松香,聘请工人着手加工猪头。
  卢进负责从屠宰场收猪头、管理加工厂和销售送货,徐春霞负责记账和到冷冻批发市场卖货。
  为了女儿暂停工业松香
  2012年年初,两人的女儿出世。由于给猪头拔毛时工业松香会散发出浓烈的刺鼻味,不仅会使被加工的食品有毒,加工时对人体也有伤害,夫妇两人就常被气味刺激得打喷嚏、眼泪直流。
  更糟糕的是,徐春霞在给孩子喂奶时,自己身上附带的工业松香味刺激得孩子直咳嗽,两人决定暂时使用拔毛时不散发刺鼻味的食用松香。“虽然食用松香每斤7.5元的价格相比工业松香贵了1.5元,但为了孩子只好如此。”夫妻俩商量后“无奈”地作出决定。
  两人从网上搜索一番后,联系了江苏如皋的一家供货商,买了几百斤食用松香。与工业松香相比,两者的固态颜色都是淡黄色,但是放到锅里加热后,工业松香会变黑,而食用松香颜色不变、也不会散发刺鼻气味,缺点是拔毛不如工业松香干净快捷。
  2012年6月底,孩子断奶后,卢进、徐春霞把孩子送回老家交由父母抚养,两人专心经营猪头加工厂。没有了对孩子的担忧,为了节省成本,两人重新使用工业松香给猪头拔毛。
  黑心老板从不吃猪头肉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卢进夫妇经营的猪头加工厂没有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也没有产品检验和原材料登记,更没有食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只是简单地从外面购进猪头,给猪头拔毛后将猪头分割,初步加工成半成品后出售。
  据卢进夫妇交代,在拔毛时,他们把沾满工业松香的猪头放在地上,用自来水或从附近河里抽上来的水浇在猪头上使工业松香冷却凝固,再用铁铲子把猪头上面的工业松香和毛一起铲下来。
  据卢进、徐春霞交代,拔毛使用的工业松香并不是用一次就扔掉,使用中用漏网把加热融化的松香里面的猪毛滤出来,然后再使用,一般可以去三四次毛。由于松香加热融化会变成黑色,不能再使用的松香就直接被扔到锅炉里烧掉。
  “加工时放猪头的地面没有经过专门处理,没有消毒、更衣设备,工人没有工作服,都是穿自己平常的衣服,没有健康证。据工人交代,槽头肉就常放在大门口的地上。”负责本案审查起诉的检察官秦彪说。
  据徐春霞交代,天冷时货源充足就先加工好冷藏到夏天再出售。“加工好的猪头大部分通过镇江冷冻批发市场的摊位批发出去,剩下的一小部分根据客户的需要用面包车送到各个做熟菜和做小吃的店铺”。
  经侦查查明,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卢进、徐春霞已销售“毒猪头肉”50余吨、违法所得29万余元。此外,公安机关还查获、封存了尚未销售的劣质猪头约25吨,经鉴定价值13万余元。
  据悉,工业松香含有铅等有毒物质,对皮肤具有刺激性,可引起皮肤血疹及疱疹等症状,在加工猪头时通过膨胀的猪毛孔深入猪肉内,人食用后会导致铅中毒,不仅损害肝肾,甚至会致癌。据卢进夫妇交代,由于常年接触工业松香,对其危害有大致了解,所以,他们对市面上和自己加工的猪头肉都避而远之。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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