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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企反垄断调查尘埃落定

更新时间:2013-08-08 11:12:49点击次数:1157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一个多月后,国家发改委对奶粉企业的反垄断调查终于尘埃落定。8月7日,国家发改委对美赞臣、多美滋、惠氏、雅培、恒天然等奶粉企业开出总额高达约6.7亿元罚单,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的最大罚单。

  多家奶企表示接受罚单

  8月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美赞臣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惠氏、贝因美、明治等3家企业因配合调查、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被免除处罚。

  早在6月27日,合生元最先承认接受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随后,包括美赞臣、多美滋、惠氏、雅培、贝因美、美素佳儿、恒天然、明治等奶企均表示在接受反垄断调查,并纷纷下调奶粉价格。

  上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称,“这些企业一旦被确认违反了《反垄断法》,将面临年销售额1%到10%的巨额罚款,针对奶粉企业的反垄断案件调查已结束,将于本周公布结果。”

  “早降价,早受益,国家发改委7日发布的这些处罚结果大部分在我预料之中。”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乳业分析师宋亮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

  其中,美赞臣被处以近3300万美元(约2亿元人民币)罚款,据悉,在国家发改委启动奶粉纵向反垄断调查后,美赞臣从7月16日起才对公司旗下主要产品下调出厂价7%—15%,这比有的公司调价时间足足晚了近半个月。

  宋亮分析,“美赞臣的调价措施是最晚的,因此被罚是必然的。可能因为调价时间最晚,所以美赞臣被处以2亿元人民币的罚单,成为此次被罚款数额最多的企业。”

  美赞臣方面向本报表示,“公司不打算对此提出抗辩。”

  8月6日上午,合生元股票暂停买卖,称将公布重大消息。8月7日,合生元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广州市合生元8月6日接到国家发改委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款约1.63亿元人民币。

  合生元方面向本报表示,公司放弃提出行政诉讼,将及时通过支付该罚款,以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决定,并不断完善和持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8月7日下午,多美滋方面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多美滋尊重国家发改委做出的反垄断处罚决定,并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截至发稿时,雅培并没有向本报记者确认相关信息,仅表示“相关的数据在确认中。”

  调查并非专门针对洋奶粉

  对于此次长达一个多月反垄断调查的成果,8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王晓晔教授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国家发改委的此次反垄断调查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从这次处罚结果看来,总体是有良好效果的。”

  知名奶业专家王丁棉告诉本报记者,“中国特有的商业逻辑下,主动承认或是揽下相关的问题和责任,然后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出相关的举措,这才是上策,这才会为公司未来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

  但是王晓晔同时指出,“国家发改委此次反垄断调查并非专门针对洋奶粉,或者说此次反垄断调查是为了打压外资洋奶粉等说法有点冷战思维的味道,事实上,发改委此次出手是针对企业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

  恒天然卷入反垄断调查

  继美赞臣等奶粉企业接受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被处以罚款之后,作为原料奶供应商,恒天然也在国家发改委的处罚之列。

  相关人士表示,“恒天然受到政府的处罚是必然,因为恒天然是很多外资或内资奶粉的原料供应商,毕竟‘擒贼先擒马’,所以恒天然理应接受更多的巨额罚款,而不是此次象征性地罚款。”

  8月7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处罚决定出台后,终端市场的反应如何呢?当日下午,本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市海淀区的几家大型超市,大部分消费者向本报记者表示,“从三聚氰胺到如今的肉毒杆菌,来自恒天然奶源的奶粉不会再取得我们的信任了,以后绝对不再购买使用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的浓缩乳清蛋白粉。”

  记者发现,很多企业也纷纷在超市的显著位置向公众表明“产品没有使用来自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的浓缩乳清蛋白粉。”

  “我们的产品绝对没有使用来自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的浓缩乳清蛋白粉,请放心购买。”在超市的乳品专柜,品牌奶粉的促销员也向记者表示。

  1号店的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经过相关数据统计,使用新西兰来源的某些品牌或是非品牌奶粉的销量有的跌了30%,消费者已经开始购买欧洲奶源的产品了,近段时间以来,欧洲奶源的奶粉销量激增了300%。

  “未来消费者必定会从以前选择新西兰来源到购买欧洲奶源的产品,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趋势,毕竟欧洲奶源的产品质量相对可靠得多。”上述人士表示。

  据悉,恒天然是在接受国家发改委对乳制品定价行为审查后受到处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本报记者,“既然恒天然已经承认其产品有质量缺陷,中国进口乳企就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向恒天然主张权利和索赔。受到实际损害和潜在损害的消费者,必须按实际损失赔偿。”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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