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金融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财经金融 > 正文

定点屠宰有猫腻 私宰猪肉问题多

更新时间:2014-03-19 12:06:45点击次数:1567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深圳3月19日电(记者赵瑞希)瘦肉精超标的生猪贴上买来的盖好公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顺利流入市场;定点屠宰的猪肉,检疫环节弄虚作假;私宰点趁夜间屠宰大量未经检疫的生猪:外地猪肉产品有些来源都不明。
    这样的猪肉,如何让人吃得安心?据统计,深圳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已经办理了涉及猪肉质量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7件59人。
    定点屠宰:生产线违规外包 检疫弄虚作假
    深圳每年消费660万头猪,经过定点屠宰渠道进入消费市场的约480万头,占70%左右。但定点屠宰的猪肉就安全吗?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对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但从检察机关的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屠宰加工企业未配备肉品检验人员,自检能力薄弱,忽视或怠于履行自检义务。
    “有的涉案屠宰加工企业将屠宰生产线违规外包给私人经营者长达6年之久,而私人经营者为追逐利润,在检疫检验、病死猪处理等方面放松监管,为猪肉质量安全埋下隐患。”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深圳每条定点屠宰线上的检疫检验人员平均仅4人左右,与屠宰规程中每条屠宰线原则上需配备的12名检疫人员的要求相距甚远。
    检察官黄海告诉记者,生猪屠宰前,按规定驻场检疫员应用试纸对全部待宰生猪尿液做初步检测,并从全部待宰生猪中抽取3%-5%的猪作为样品,将其尿液送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进行全面检验,一旦发现药物残留,就要回溯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是,有的检疫员收取屠宰场经营者好处费后,在试纸检测程序中,未严格履行全部取尿检测的职责;有的甚至在送样品检验过程中,直接用已经准备好的合格猪尿液送检,以确保过关。在无害化处理中,按规定应由屠宰加工企业将病死猪运往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销毁处理,但由于运输途中驻场检疫员并未全程监管,运输人员竟将病死猪肉私下倒卖牟利。”
    近三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办理了涉及定点屠宰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9件21人。
    定点屠宰场屠宰量和市场消费量之间有多大的缺口?记者多次就上述问题联系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的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然而,该部门始终未正面回答。
    非法屠宰:多为违禁药物残留猪、病死猪或注水猪
    深圳每年消费的猪肉里,通过私宰渠道进入消费的达110-130万头,约占16%-22%。定点屠宰的猪肉都无法让人完全放心,私宰渠道的问题更是触目惊心。
    据了解,非法屠宰1头猪相比定点屠宰多获利约230-300元。黄海说,“私宰猪中相当部分是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猪、病死猪或注水猪。在我们办理的涉及非法屠宰案件中,40%的案件存在屠宰病死猪、药物残留猪的情况,所有案件都存在屠宰过程注水的行为。而大约70%的非法屠宰猪流向了城中村的中小型农贸市场、路边店、集体食堂、工厂等食品监管薄弱区域。”
    对于私宰行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依靠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惩治手段主要是清理、拆除私宰点,没收非法屠宰工具以及做出行政处罚,仅有极少数私宰行为人受到刑事追究。
    据统计,深圳市近三年被城管部门查处和拆除的私宰点逾1600个,但因涉案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或证据不足等原因,同期因私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仅为10件30人。
    外地猪肉产品:有些无合法来源 有些有毒有害
    在深圳猪肉市场上,外地猪肉产品约占整体消费量的15%-20%,主要通过超市、经营性冷库、工厂食堂等途径进入消费领域。
    外地猪肉产品也存在“鱼龙混杂”的问题。仅2013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在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就查办了无合法来源及各类有毒、有害肉制品案件10多宗,查扣问题肉及肉制品累计超过3万公斤。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官蓝浩铭说,大约30%的外来猪肉产品为冷冻肉或冷鲜肉,“这部分肉需要经过经营性冻库处理,而目前该环节抽样检测和监管相对较为薄弱。”
    2013年6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对深圳市龙岗区海吉星批发市场一家冻品批发行准备销售的冷冻排骨粒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时发现,送检排骨粒土霉素残留超限。经查,2012年4月起犯罪嫌疑人就从茂名收购病死猪非法私宰加工成排骨粒运到深圳销售,案发时已有约15万公斤排骨粒流入市场。
    办案检察官廖芸认为:“除了猪贩子外,冷库老板难辞其咎,在明知涉案排骨粒没有正规厂家、没有合法来源、没有检疫检验证明的情况下还进货销售,这是极不负责的行为。有关部门如果能够对冷库的监管更严格一些,这些排骨粒或许就不会这么大规模、顺利流入市场。”
    来源: 新华网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