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6日电 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了推优范围,参评作品应为申报机构原创且拥有版权,并于要求时间范围内在各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首播的作品。作品类型包括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微电影、网络直播节目、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等。
第一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上年度12月至本年度2月;第二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3月至5月;第三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6月至8月;第四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9月至11月。如作品播出时间跨度较大,则要求参评作品在推荐季度时间范围内播出完毕。
通知公布了推优标准: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向。此外,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每季度可推荐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件,每季度评选出的作品通过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