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李永钧)尽管我国汽车反垄断已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相比于欧美汽车成熟市场以及我国汽车市场成长的进度,当下汽车业反垄断的步子还是明显落后、迟缓。为什么我国汽车反垄断的路走得不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政策法规制定缺乏动力,一直保守消极。
目前业内几乎一致认为,2005年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是导致垄断的“主谋”。由于办法规定了单一汽车品牌独家授权,存在很大弊端;使得经销商和售后服务形成封闭体系,从而造成车企的强势地位和配套服务的价格垄断。尽管修订“办法”的呼声一直不断,但至今修订也只停留在“日程”上,尚不见落地下文。目前所有针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和处罚都依据的是反垄断法。也许正是由于反垄断法和“办法”的规定事实上存在着冲突,发改委在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执法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摇摆,既难体现主动,也难显示强力。
另外,汽车作为大宗商品以及汽车行业整体的特殊性都让汽车业反垄断步履艰难。不仅国家反垄断执法部门针对汽车业执法的过程十分艰难,汽车业中的两大主要构成部分——整车制造商和经销商也同样困惑。由于缺少反垄断指南,汽车企业和经销商搞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因为没有细则指导,专家的意见也不一致。现行反垄断法律体系在纵向限制方面只规定了价格有关的行为,但实际上在汽车销售过程中,还有许多非价格类垄断行为,如数量、地域和市场划分上做一些约束,都需要有法律文本做一些细化规定。
另一方面,汽车业反垄断步子迈不开,是因为有利益纠葛的羁绊。中国汽车市场起步晚,法制基础薄弱,消费者不成熟、不理性,这些客观问题,让垄断有了生存的土壤和环境,但这都不是最根本的因素。我国汽车垄断之所涉及反垄断之难,症结全在利益纠结,其中既包括所谓保护国有汽车企业、民族汽车品牌利益的“大义”,也包括与车企“血脉和利益相连”的相关管理部门的“私情”。正是有利益在,舆论中才充斥着“反外资论”的责难和“选择性”反垄断的质疑。而这种舆论也让相关部门在反垄断上更加谨小慎微、缩手缩脚。
(来源: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