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哈尔滨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哈尔滨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部文件,已经在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车辆除符合交通部等七部委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要求车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行政区域;车辆轴距在2.70米以上,车身长度在4.60米以上,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00KW,达到哈尔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裸车价格不低于15万元,排量不低于1.8L。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行驶里程不超过6万千米(此为初次投放标准,此后投放的应一律为新车);纯电动车辆轴距2.65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千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2.65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千米以上;安装嵌入式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体颜色采用单一颜色;不得安装用于巡游经营的标志。以确保网约车能够提供高品质服务、实现差异化经营。
人员除了符合交通部等七部委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要求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驾驶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明;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C1以上驾驶证并驾龄满3年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制定以上的条件主要为了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为市民提供更好的营运服务。
《哈尔滨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进行规定,明确驾驶员提供合乘每日每车不得超过两次,时间仅限于早晚通勤时间及节假日出行。
来源:东北网(记者 白林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