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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恶性“骗补”新能源汽车企业被罚

更新时间:2016-12-21 16:13:21点击次数:730次字号:T|T

  继9月份财政部将新能源汽车部分严重“骗补”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之后,1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对苏州金龙等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对4家企业给予“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问题车型、暂停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申报资质、责令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等处罚措施。

  据了解,此次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涉及“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标识不符”问题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陆续下达了处理处罚文书,其中对骗补情节最为严重的苏州吉姆西给予“取消整车生产资质”的处罚。这是国家自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以来,第一家被取消生产资质的企业。

  除国家层面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严肃处置外,地方政府根据核查结果随后启动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法律程序。江苏省根据财政部检查结果,进一步核查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涉事人员移交检察机关、公安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及政府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涉嫌滥用职权的苏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人员执行逮捕,依法对涉嫌诈骗的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水平等相关人员执行逮捕;对苏州金龙相关人员分别给予免职、调离等处理。

  在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进行整顿的同时,工信部、财政部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管部门调整补贴政策,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针对专项核查中暴露出的部分车型补贴标准过高、企业过度依赖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性能偏低、部分车辆实际使用率偏低等问题,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在征求相关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方案。

  一是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客车和专用车补贴方法,提高技术门槛,鼓励技术进步,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防止出现地方配套补贴标准过高现象。二是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从2016年起,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由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清算,加强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和推广情况核查。三是结合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情况,适当提高推荐目录车型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补贴政策扶优扶强的导向作用。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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