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2016年倒数第四天下午,深圳终于公布了网约车新政细则。
相比北京、上海,深圳对网约车驾驶员要求宽松得多,不限本地户籍,持有居住证者也可。相比此前深圳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这份正式版细则对网约车驾驶员要求大体不变,但对车辆的轴距、排量要求有所调整。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深圳推出了3年过渡期的创新性设计,给予了新生事物探索、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充分体现了深圳特区的创新、包容、务实的城市特质。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6年12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要求本市登记的7座以下乘用车
《暂行办法》要求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符合: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以下乘用车,登记注册的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或者个人,且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2年等。
记者对比发现,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本市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暂行办法》只要求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以下乘用车。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燃油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950毫升以上、达到深圳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750毫升以上且发动机功率110千瓦以上、达到深圳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纯电动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暂行办法》要求,燃油小汽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750毫升以上、达到深圳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纯电动小汽车轴距2650毫米以上,混合动力小汽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相比此前而言,燃油车排量要求降低,纯电动小汽车没有了续航要求,混合动力小汽车轴距要求高了一点,但对于续航要求也一笔勾销。
符合条件存量车可申请过渡3年
相比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深圳网约车新政设置了3年过渡期,被部分人士点赞。
《暂行办法》规定,2016年12月28日前已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服务,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车辆,车辆所有人可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申请办理:(一)车辆排量1580毫升以上的燃油小汽车,或者轴距265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的混合动力小汽车;(二)车辆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当事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无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并承诺由本人驾驶所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相对而言,《暂行办法》中对存量网约车车辆限制最严的,当属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两年”。(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李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