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于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使依法治路工作进入规范化轨道,连日来,英山公路路政部门采取多项措施,要求全体人员认真解读条例内容,熟悉全文内容,精通具体规定,将新修订的条例逐条逐款的学习好,保证全体执法人员认真把握 《条例》 内容。
该局在充分利用流动治超车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 《条例》,使政府、相关部门与单位、广大业主和社会群体都能了解《条例》 内容的基础上还在执法大厅、超限站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和公开栏等设施张贴宣传图片、宣传标语,播放宣传标语、音像资料;在货运源头单位设宣传点,散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现场介绍 《条例》 内容,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在超限运输车辆出入频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深入到矿山、砂站等企业上门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条例宣传效果。
据县公路局局长叶金锋介绍;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倾倒垃圾、种植作物、放养牲畜等行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在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建设的不得扩建。超限运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既会对公路造成危害,还会诱发交通事故。《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实行公路超限运输治理问责制,同时建立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执法部门应及时将违法信息及处罚情况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行联合惩戒。(汪红 王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