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继2月24日查处一家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门店后,2月27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再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2家涉嫌销售超标电动车的商行,查扣涉嫌不合格电动车16台。
为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落实省、市、新区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部署,光明局多管齐下,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工作,多次安排执法人员到电动车经销门店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向各经营户发放《关于禁止在光明新区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告诫经营者合法经营切莫触碰质量监管底线。但在前期暗访摸排中,执法人员发现开年之后个别经营者仍然心存侥幸,店堂内摆放无脚踏板、无3C、无认证等涉嫌不合格电动车。2月27日,光明局再次组织稽查科和各监管科(所)联合光明交警大队对马田办事处辖区两家不合格电动车的销售门店进行突击检查,将涉嫌不合格电动车依法予以扣押,对两家经营主体进行立案调查
深圳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将2018年继续定为“城市质量提升年”,安全监管和质量建设工作不容有失。光明局将继续按照统一部署,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防电动车违法销售行为“回潮”,坚持不懈抓好源头治理工作。(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