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俞礽建 刘丽梅) 5月21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大队在开展日常勤务检查中,查获了首例酒后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一大交通安全隐患。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人员,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