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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首例营运客车酒驾严重违法行为被查

更新时间:2019-05-22 10:54:13点击次数:54641次字号:T|T


         本网讯(俞礽建 刘丽梅) 5月21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大队在开展日常勤务检查中,查获了首例酒后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一大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10时20许,执勤民警在205国道碧湖检查执法站执勤时,前方驶来一辆车牌号为闽GY6179号客运车辆,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在检查中,执勤人员闻出其身上到散发着一股酒气。民警立即对郑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酒精含量达到6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人员,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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