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经济网讯(张小伟 孙新亮) 为切实加强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机动车维修行业“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市统一布署,近日,江苏省交通部门对机动车维修经营实行备案制度改革。
据悉,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当前无需进行备案。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要求进行备案。许可期限已经届满仍继续经营或未经许可及拟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业户,应按相关要求办理备案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既可以到注册地所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维修备案,也可以关注“江苏运政服务”公众号,通过微信端申请网上备案。运输管理部门将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依规给予通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处理措施。
灌南县运管部门将以此次备案管理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行业监管“放管服”改革,加快监管方式转变,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为民服务水平。对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将机动车维修备案工作与核查行业基础信息、清理运政在线基础数据、强化行业市场监管、完善内部行政机结合起来,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分级建档和管理,对维修经营者分别建立业户基础档案、备案后核查档案和安全监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