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4日凌晨1时50分许,在山西运城临猗县国税局十字口南约20米处,一辆由南往北行驶、晋M牌号的小型轿车突然失控,一头撞到绿化带里的电线杆上,造成车头部位及路灯杆损坏的交通事故。
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且浑身酒气的驾驶员张某某进行了控制。据了解,张某某23日晚21时许,与好友陈某等人在夜市大排档吃烧烤、喝啤酒,次日凌晨1时许,张某某驾车载着陈某,准备在县城找一家宾馆去住宿,结果途中思想意识模糊,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
经化验检测,张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3.3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同时,办案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和痕迹比对结果,初步确定为一起单方面交通事故,张某某在无证、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目前,张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