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记者 刘宇男)5月9日,省环保厅下发《四川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即日起到年底将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力争实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17.6万辆等五大目标。
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确定了五个总体目标: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相比去年削减1.22%;全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共17.6万辆;各地新注册汽车环保标志核发率在上半年应超过70%、全年应超过90%;各地新注册汽车及外地转入汽车应达到国四及国五排放标准;6月30日前,各市(州)要建成符合要求的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
6月至9月,由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牵头,确定10个重点市(州)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新车注册登记及外地车转入登记排放标准执行情况、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情况、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等。
省环保厅将对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考核。
来源:四川日报